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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走马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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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托娅,要是我告诉你,你不是我的亲妹妹,你会亲口说一句爱我吗?”

扎布苏就这样离开了生于斯长于斯的敕勒川,带着那枚长命锁,他朝着白狼边塞的方向,几度曲折寻觅,却怎么也找不回当年捡到托娅的那条溪流。

或许是因为岁月的变迁,又或许是他的记忆出现了偏差,他开始踏上流浪的征途,跨一匹苍老的黄骠马,信马由缰。

他的行囊简单,路程也似曾相识,差不多是七岁那年走过的那条路,他越来越像一个朝圣者了,却在一个夜里不小心被抓去充兵了。

他逃跑,被殴打,再逃跑,差点又被剁掉另一只手,一个老兵对他说:“这么壮实血性的小伙子,当兵怎么了呢?”

扎布苏被问住了,他惭愧地留下来,因为只有一只手,便成为了一名炊事兵,他的厨艺很好,很快得到了士兵们的青睐。

战场上,弥漫着血腥、尸臭和狼烟的焦糊,因为西凉的铁骑射来的箭头上染了牛马粪便,中箭的人总会伤口溃烂感染,有时不得不剁去手脚。

扎布苏常常在军医身旁鼓励着那些将要截肢的士兵,自嘲地展示自己的残手:“别怕,没了一条手,也能活,还活得挺好。”

在这里,人的心弦总是紧绷着的,衔枚行军,枕戈睡觉,连与敌军交锋时都要戴上可怖的面具,血肉之躯变成铁面无情的战争机器,国恨家仇,侵略与保卫,时间一久,大家都开始怀念在草原上草长莺飞、放鹰逐犬的静好日子。

一切的小情小爱被抛诸脑后,思念乡愁只在休整的间隙或者中箭而亡的前一刻从心头涌现出来。

身边的人相继死去,一拨换了一拨,扎布苏却福大命大,活了好多年,两军交战整整七年,他就这样随军做了七年的饭。

他渐渐熬成了资格老、年纪大的兄长,人们听说他是敕勒川来的,还常常喜欢给大家吹鹰笛、唱长调解闷儿,大家都叫他“敕勒哥”。

扎布苏没有停止对特木尔的打听,他是一个四肢健全的家伙,又对战事那么狂热,如果活着,肯定是个不小的头目了,又或者,他已经死了。

走到哪里,他就打听到哪里,曾经在一场大战中,他所在的部队作为支援部队,为北燕的轻骑精锐提供支援,而来到的时候,那一队轻骑已经人仰马翻,溃不成军。

深夜,他坚持和几个士兵一起打扫战场,别人忙着敛物,他却像个怪人,一个一个地检视着铁甲下士兵的真容,到了东方既白,他还是没有那张熟悉得、眼下带着乌青的刀条脸。

“愿长生天保佑你凯旋,特木尔。”扎布苏时常为他祈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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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转眼,七年就这样过去了。

七年光阴,如一弹指,扎布苏有一次在河边给军马饮水,突然看见自己的鬓边染上了几缕刺目的白发,他恍惚间掰了掰指头,他已经三十二岁了。

这些年,他走过戈壁荒滩,越过林海雪原,为无名的尸骨祈福,给死不瞑目的将士阖眼,替阵亡的烈士给家里人撰写遗书,想过去在家里那样操劳着,人们都念他的好,说他是个一顶一的大好人。

打了胜仗以后,人们第一个捧起来,托举上苍穹的人,就是他,他像一个没有武器的勇士,一个挥着锅碗的幸运之神,用热腾腾的食物和白茫茫的炊烟给人们带来安定。

这群日夜盼归的将士们已然对生死感到麻木,只有他还想让着冰冷的一切有点人情味儿。

人们常常看见他在闲暇的时候从胸口摸出来一个空空如也的鼻烟壶,痴痴地摩挲着,细细地闻嗅着,七年以来,那枚小巧的鼻烟壶被他浸满菜油的双手盘得光滑油亮,人们常常揶揄地问他:“你孩子的?”

扎布苏总是一笑而过:“我呀,我可是孤家寡人一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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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的日日夜夜里,扎布苏的唇齿间再没有叩响过托娅的名字——那两个堪称世上最美丽的字眼,他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这样一个妹妹,连梦里也罕有她的身影和脸庞,起初,他感到恐慌,人们常说,只有一个人心里不再有你了,才会不再入梦,他不敢相信托娅已经把自己忘却,可是后来转念一想,对自己而言,何尝不是一种解脱?

她一定过着安定富足的生活,有体贴温柔的丈夫,还有一个调皮可爱的孩子。

当他以为自己终于将一切释然的时候,一场巨大的死亡正等待着他,那是一个阴湿的春日,他顶替着忙不过来的军医为一个新兵包扎伤口,新兵的右膝盖中箭,拔出箭镞以后,流血不止,羸弱的身躯蜷缩着,扎布苏轻手轻脚,凝望那张稚气未脱的脸,问起他的名字和年龄。

“我叫特木尔,十七岁,锡林郭勒人。”士兵忍着疼痛,艰难地回答道。

一个如同穿越时空般的巧合,扎布苏忙碌的手迟滞了许久,视线忽然模糊,乱箭袭来,他下意识地伏下身子,严严实实地覆盖住这个特木尔的身体。

箭镞扎实地贯穿了他的左胸,正中心脏,他用右手空荡的袖管盖住自己那颗早就溃烂的心,忘却了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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