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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1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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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家人不再谈论什么“煤矿山”,可眼下的陌生人,竟再一次提起,这让黄矩失去了往日分寸,走出来大声喊道:“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,还请你们马上离开!”

茹瑺看着发怒的黄矩,平和地说道:“我知道你们难过,只是逝者已矣,你们总还是要活下去。若真如外面传闻,举家迁移北直隶,那黄家想要再恢复荣光,怕很难吧?”

黄祥止住了黄矩,叹息道:“不瞒先生,府衙已然登记造册,黄家上下数十口,都需按府衙命令迁移。若先生没有其他事,就请回吧。”

茹瑺皱眉道:“可是朝廷文书写明了,不允许强制迁移百姓。忻州府衙当真敢违背朝廷命令吗?”

黄矩冷笑一声,道:“朝廷文书是一回事,忻州府衙是另一回事。在这忻州,朝廷的话未必管用,但忻州府衙的话,任谁都不能拒绝!”

茹瑺感叹道:“山高皇帝远,竟没有人能治管府衙了。”

黄祥无奈地摇了摇头,刚想转身离开,却听杨溥道:“煤矿山的买卖地契,可否让我们一观?”

茹瑺见黄祥不快,便拱手道:“麻烦黄兄了,看过地契之后,我们便离开这里。”

黄祥不想将事情闹大,只好安排管家取来地契。

杨溥接过地契,借着灯笼的光仔细看去。

地契内容很是完整,即有立契人姓名,又要卖地原因,卖地所在位置,价格,收款情况,甚至还在里面记载了一旦发生纠纷,应该如何解决。

在地契尾部,有三个“画押”,除了买卖双方之外,还有第三方中间人。

对于民间土地交易的地契,往往分为两类,即“白契”和“红契”。

白契又名草契,即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立的契据,属于民间约束的一类地契。

红契又名官契,即加盖府、州、县官印或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,属于官方承认的一类地契。

仔细观察这一份契约,很明显有着官府印章,属于官契。

这一点也是想当然的,毕竟是官府拿走了煤矿山,顺便加盖个印还不容易。

但杨溥仔细看过之后,发现其中有这么两句话:

黄矩绝卖,不再问诉。

地契落名,再无相关。

“这是一份绝契啊!”

杨溥对茹瑺说道。

茹瑺看过之后,也不由地点头赞同。

所谓绝契,即一旦买卖地契签定,就再无纠缠,卖出去的地,与你再没有半点关系。

很多时候,民间卖地都不会采取“绝契”的方式,而是因为当下困境,卖地之后度过困难时期,之后生活好转了,还可以按照地契约定的方式,花多少银两,将卖出去的地再赎买回来。

茹瑺将地契交还给黄祥,拱手道:“多有打扰,还请谅解。临走之前,我还想说一句话。”

黄祥皱眉道:“先生请讲。”

茹瑺抬头看了看夜空,道:“朝廷的话比知府的话管用。无论什么时候,都请你们相信这一点。”

黄祥、黄矩看着离开的茹瑺等人,不由地面面相觑。

黄矩疑惑地问道:“他们到底是什么人?”

黄祥摇了摇头,叹息道:“走吧,我们去守灵。”

离开黄家,茹瑺、杨溥走在忻州城中。

杨溥找人问清楚府衙方向,对茹瑺道:“大人,请吧。”

茹瑺瞥了一眼杨溥,问道:“你怎知我要去知府衙门,而不是寻一客栈休息?”

杨溥自信地说道:“布政使一直在等我们,大人虽要访查民情,但总归移民才是大业,不坐镇太原府,多少移民之事都无法定夺,时间耽误不得。既然大人有心为黄家人伸冤,那自然要连夜升堂了……”

茹瑺点了点头,道:“你的判断没错,只不过,你认为此间事该如何解决?”

杨溥分析道:“黄家之事,可分为两件事,一件事是煤矿山买卖,另一件事则是强制移民。后者容易解决,只需要修改移民黄册,将黄家之人排除在外,事情自然解决。只不过这煤矿山之事,却属实棘手。”

茹瑺脸色凝重,沉声道:“何止是棘手!”

煤矿山买卖之事,本身并不复杂,简单概括就是:

黄矩以一千八百两买下荒山,之后忻州府衙以一千八百两,又将“荒山”买了回去。

问题的关键是,在买与卖之间,这座“荒山”已经成了巨大的煤矿山,其价值已非几千两几万两可以衡量。

府衙这边明知如此,还以荒山的作价将其买走。

让茹瑺感觉到棘手的是,虽然忻州府衙行为下作,但从交易的程序、方式、地契的合法性来看,忻州府衙是没任何错误的。

就是翻遍了《大明律》,也找不出破绽来。

杨溥思索良久,行过两街,方说道:“府衙收回地契,看似不违背律令,但其显然不符交易价值,若黄家人愿意出头,坐实府衙强买强卖,倒可以判定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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