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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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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价格这因素之外,林薇想了想,乡下的条件那么差,回头苏庆华穿小皮鞋就太招摇了,还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不过林薇注意到了,苏庆华现在脚上穿的那双鞋子都破旧了,实在不行,自己回去给苏庆华做一双棉布鞋。

可惜她不会做鞋子,倒是可以托刘春花帮忙做几双。

大不了付个手工费,也比买小皮鞋来的合算。

林薇也没在供销社买布,买棉花做鞋子了,而是从系统商城里买了一匹黑布,两斤棉花。

对比这年代东西的价格,还是系统商城里买的价格很便宜。

一匹老式的黑布,也就十几块钱。

用来做鞋子的,做个十几双都没问题。

棉花还是xj棉的,也不贵,最重要的是质量好。

到时候做棉布鞋,也能暖和一点。

回头林薇让刘春花帮着做棉鞋,依着林薇对刘春花的了解,人家估计是不愿意收工钱的。

回头她用的剩下的布和棉花,就送给刘春花,也算是她帮忙做鞋子的酬劳了。

林薇最后再从供销社给自己买了一套一副。

下面是亚麻色的裤子,上面是淡红色的大衣。

这大衣不便宜,一件大衣都花了十六,加上裤子,一共二十二。

林薇肉疼了一把。

还好这次来县城出货,挣了点钱。

要不然她手里的存款再多,只出不进肯定是不行的。

买好了,林薇准备回去。

这一趟过来,买了不少东西,大包小包的提了一大堆。

不过林薇的心情却不错,可能就是女人买买买的快乐。

前世自己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,都会出去一通买买买,各种名牌的首饰,包包,化妆品……

一番战斗以后,心情就会好转许多。

可惜这年代供销社里的好东西太好了,回头有机会,能去市里,去省城,最好能去买到外国货的海市就更好了。

林薇提着东西,准备回去的时候,好巧不巧,碰到了李金玲和黄军。

两口子手挽着手,一起过来供销社,估计也是置办年货的。

黄军被迷住

林薇的嘴微微一抽。

哎,本来的好心情都被这两口子给破坏了。

尤其是看到李金玲,林薇就感觉脚上踩到了一坨屎。

林薇倒是想装作没瞧见这两口子,可是黄军好像看到了她。

黄军看见林薇时,也有些惊讶,还以为自己看错了。

可是定眼一看,不就是林薇么?

在没和李金玲结婚之前,黄军先看上的是林薇。

后来,李金玲出现了,勾搭上他。

虽然黄军觉得李金玲不如林薇好看,可是那时候,李金玲和林薇那个闷葫芦不一样,人放的开,给了他一点甜头吃。

当时他可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,吃了点甜头以后,哪儿还能顶得住啊?

最后在李金玲的温柔乡里沉沦去了。

再后来,娶了李金玲以后,时间久了就腻了,觉得还是林薇漂亮。

那时候他还打起来了再找林薇的念头,可是后来有一次看到了林薇,见林薇穿的破破烂烂,瘦成了皮包骨头,和他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了。

那段时间,林薇刚生完二宝,一拖二的照顾孩子,吃不好喝不好,又不被苏家善待,正是最憔悴难堪的时候,颜值上面自然有影响。

对比吃的红光满面,打扮的时尚俏丽的李金玲,自然是比不过的。

即便原主的底子比李金玲好,可经不住被人糟蹋。

黄军便有些瞧不上林薇,这才歇了心思。

可是林薇穿越过来,代替了原主。

这段时间吃的好,休息的好,加上林薇每天都会用护肤品护肤打扮,如今可算是有了成效。

虽然还是瘦,可不至于瘦脱相了。

营养跟得上,气色也随之调好了不少。

最重要的是皮肤,之前原主的皮肤因为风吹日晒又没有的保护,变得粗糙又黑,还皲裂起皮。

现在变得白皙光滑一些,不过因为保养的时间太短了,比之她前世的皮肤还是差很多。

到底还是林薇的底子好,要是底子太差了,这些护肤品保养修复都是没什么用的。

如今的林薇看起来,比刚穿越来时漂亮了不少,对比黄军那次见到原主时,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。

黄军看着林薇,一时都有点挪不开眼,被林薇深深地迷住了。

他觉得,此时的林薇,比他第一次见到她时还漂亮。

但要知道,那时候的林薇,可是个十几岁年轻的小姑娘,水灵灵的。

黄军身旁的李金玲也觉察到了自己男人的不对劲,便顺着黄军的视线看了过去。

当看到林薇的时候,整张脸都绿了。

该死的,怎么遇到了林薇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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