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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4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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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如果把七步距离换成三步之内,那就一定是拳比枪快。

记住了,快的是子弹的飞行速度,但子弹是枪打出来的,而枪是人用的。

这个三步是什么概念呢,就是一把装了刺刀的步枪可以直接刺击的距离。

也是高光和他面前这个水晶灯上跳下来的人所剩余的距离。

三步只是距离,不是真的需要走上三步,至少高光面前这个人的速度和步伐都与正常人截然不同,距离在他的脚下是不同的含义。

一个华夏人,朝着高光伸出了拳头。

高光对着那个华夏人当头就是一枪,但他自认为万无一失的这枪却是落空了。

这么近的距离,高光没可能打不中的,但他这次就是没能打中,因为他看着那个水晶灯上跳下来的人直冲冲的向他扑来的时候,只需要信手一枪就能把对方的脑袋打爆,可他开枪之前的一瞬间,那个人却是把头一偏,整个人向右前来了个冲刺。

看着是向前,却能突然改向,就是这一下,让高光根本没有可能会落空的一枪打偏了。

忽焉在左,忽焉在右。

高光眼里已经没有了任何人,他下意识的向后弯腰,用武术套路里的一个铁板桥把自己往后折了下去,但他的枪没有失控。

“陈进军!”

高光嘴里大喊了一个名字,而他的身体在剧烈后仰的同时,手枪再次击发。

陈进军这个名字让高光刻骨铭心,因为约翰念念不忘的高手就叫这个名字,他很多次向高光描述过这个人的相貌。

高光真的觉着眼前这位就像约翰描述的陈进军,但是陈进军应该已经死了,被炸死的,而且约翰还见过他的尸体。

应该不是陈进军,但高光就觉得像是陈进军,然后他不管是不是,就喊了这一嗓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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