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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初见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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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都督府乃陇西故地,裴继欢带着他的骆驼走进熙熙攘攘的兰州城时,正是午饭时节。他没去香气诱人的客栈酒楼,反倒向城中最大的皮货行“金城皮货”走来。临离开飞云镇时,飞云酒坊的老板朱老爷交给他一封信,拍着他的肩膀,道:“这家货行的老板,是我从前一手提拔的小伙计,你存在我这里的皮子我也不能白要你的,你还是带去兰州吧!你以后要去的地方多,可不能没有盘缠呀。”朱老爷隐约知道了这个年轻人身上或有惊人的秘密,更知从柜台里直接拿钱来送给他,以他那孤傲的性情,绝对是不肯收一文的,所以想出了这个折衷的办法。

朱老爷为人比较吝啬,飞云镇上的人都知道,但他也有豪爽的一面,那便是救人之急,大抵不含糊。他把裴继欢猎杀的狐狸做好并存在他店里的皮子都交还给他,还有另外一层意思。他离开故土这么多年一直不敢回去,他委托裴继欢如果到了江南地界,能代他去看看家人,如果家人愿意,让一家子都到天山脚下来会合。

助家人团圆,裴继欢当然也没理由拒绝。

“金城皮货”的老板路掌柜有些诧异地望了一眼穿着有些普通的裴继欢,从伙计手里拿过白得刺眼的皮子,轻轻俯身,对着皮子吹了一口,皮子上浓密有致的红毛面上忽然荡起一圈漩涡。路掌柜情不自禁地惊叹了一声:“上好货色!上好货色……”皮货行里其他的买家卖家,都闻声凑了过来,小小的柜台前,立刻集拢了十人,围得团团密密,水泄不通。路掌柜的眼都看花了,胖脸上泛着红光,连连地咂着嘴,喃喃连声道:“我在这行混了这么长时间,好货见过不少,这种货色却是第一回见到,开眼,开眼了!”

在路掌柜店子里的所有皮货客人就在这一霎,被路掌柜手底的这张银狐皮给牢牢吸引住了。天山脚下,从来不缺珍禽异兽,路掌柜从小跟着朱老爷学生意,这点他不会不知道。当裴继欢说明他从天山脚下来时,路掌柜只怕水平不高的伙计错过好东西,更听来客是朱老爷的引荐,立刻放下手里的杂务,从后堂来到了柜前。

眼前这张银白色的皮子,拉开来总有丈许,四四方方,白闪闪,亮晶晶,全是小幅“银狐”的背皮拼凑而成,本地人管它叫“雪石玉皮”,那是因为皮质本身放射出来的光泽,几可媲美上好美玉,整张皮子,既轻又软,比貂皮还要名贵,价值非常可观。

裴继欢存在朱老爷柜上的好皮子有两张送给了红拂女和宇文冲,除此之外,这是他这一个月以来昼伏夜出辛苦所得,虽然他并不在意皮子的价格,朱老爷说的也没错,此行他不知要走多远,没有盘缠那可真是不成。此刻他正被人群围着,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,望着一遍一遍轻轻抚摸皮子的路掌柜。

“九百两白银,收您一张银狐皮,您看价格合适么?”路掌柜抬起头来,对着裴继欢道。

人群中顿时起了一哄,众人开始议论纷纷起来。

“那就谢谢路掌柜赏脸。”帝国的富庶,一个普通百姓终年劳作,从土地中所得除开家里人口所用,也不过三十两银子,还得是丰年,遇到旱涝,只有十多两银子的进账,路掌柜一开口就给了九百两,那是整个兰州皮货行当从未有过的大价钱。皮货行的伙计知道,城东最好的猎户打来一头猛虎当面现剐现制,路掌柜最后也不过给了五十两银子而已。

裴继欢有些不舍地伸手摸了摸柜台上这张辛苦得来的皮货。张妈妈告诉他,他去世的母亲生前最爱的是关东火狐制成的红裘。同样的物以稀为贵,假若母亲在世,这当是做儿子奉献给她最好的礼物了,想到这里,他不禁有些伤感。记忆的飞逝,离他越来越远,无数次在他脑海里想象的母亲越见模糊,甚至最后的一点残存,也为之烟消云散了。

他的手轻轻地在银光闪闪的毛丛中抚摸。那些毛毛,每一根都像是细长的针,针尖光华灿烂,耀眼生辉。银狐的名贵之处便在于此,它有着其他动物皮毛都没有的毫尖光泽,相比之下,紫貂、灰狐、长白山白虎皮……都远不及他手底的这张银狐皮珍贵稀有。

“三千两!”

说话的人远在众人之外,但说话的口气,却是盛气凌人,颇见威风。人群中又发出一阵惊叹,店堂里的大伙全数都拧过头来,望向那开价三千两白银的人。

那人年纪和裴继欢相仿,约莫二十三四岁,白净的一张长脸,一双眼睛又圆又大,穿着闪闪有光的一袭绿缎袍子,腰上扎着碧玉丝绦,丝绦的尽头,垂挂着一块玉光四射的方形玉佩,头上戴着一副金光闪烁的束发三叉紫金冠,修长的手指捏着一把檀香扇。与他同在一处的,还有两人,身形笔挺,站在那人身后。左边那人身着黑衣,身材瘦削,双眉倒挂,宛若年画里的黑无常,腰间挂着一口宝剑;另外一人身形微胖,一张大圆脸,与那黑衣人相反,他身穿一套白袍,面带微笑,看上去好似一个富有的商人。

这三个人什么时候来的,没人注意,所有人的眼光,都被裴继欢手里拿出来的那张银狐皮吸引住了,没人关注到这三人的突如其来。所有皮客一阵子窃窃私语,却没人敢上前问他。这三个人排场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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