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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四十三章 驱虎吞狼谁不会啊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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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。

周五。

越秀区朝天路。

“秉昆,玥玥一直嚷着要去你工作的地方看看,等放了寒假,你就带她过去看看呗。”郑娟手里拿着一块聪聪吃剩的烤红薯,掐下一块塞进嘴里,一面跟他商量去深圳的事情。

就算住进了三室一厅,就算衣柜里的现金都是以千为单位计算的, 就算首饰盒里金镯子、金项链、金耳环都有,她还是原来素面朝天,从上到下一身地摊货的状态,有一次还被邻居误以为是农村来的保姆。

这要一般女性,肯定不能忍,总要掏出家底儿比比谁更金贵的,但是郑娟完全没有那个意识,玥玥总是问她, 舅舅给你留下那么多钱,为什么不花啊。

她的回答是,舅舅经手的钱多,欠银行的钱也多啊,这人呀,从贫穷变得富有,很容易习惯穿金戴银,吃香喝辣的生活,可是如果回到原来的生活,那就会觉得人生无望,看什么都是坏的,不好的,没有希望的。

玥玥说这叫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

她说是的,就是那么个意思,所以不能因为手里有钱了,就忘记以前过的苦日子,女人要学会勤俭持家, 该花的花,不该花的不花。

“好,等她放了寒假,就带你们去我办公的地方看看。”

“嗯。”

郑娟点点头:“秉昆,还有一个问题。。”

“什么问题。”

“我们什么时候搬去深圳和你一起住?”

“再等几年吧,等那边的生活环境更好一点。”

林跃为什么让他们在广州住,因为对比广东的行政中心,八几年的深圳还有很多不足,无论是在医疗、教育、交通、治安、服务业,还是城市设施,各种福利制度,后者跟前者都是不能比较的,直到90年代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,好在两座城市距离不远,开车的话只需要两三个小时,所以他回来的还是很频繁的。

郑娟正要跟他商量送聪聪去幼儿园的事,林跃忽然停下脚步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你带聪聪先过去,如果接到玥玥我还没有到,就去学校对面的粉店等我一会儿。”

“哦。”

郑娟不知道他要去做什么,但是没有多问,拉着聪聪的手继续往前走。

小家伙三步一回头,眼巴巴地看着他,似乎生怕他会把娘儿俩甩了。

与朝天路小学南门相距不到三百米的地方,水自流坐在车里,手握一部望远镜朝着学校方向张望,这是他跟骆士宾约好的,后者去深圳调查那边的情况,他负责确认昨天看到的女人是不是郑娟。

事实证明骆士宾没有看错,出现在望远镜视野里的女人正是涂志强的前妻,周秉昆的老婆郑娟。

还真是她,她怎么也来广州了?

水自流在心里嘀咕一句,正要进一步了解郑娟的情况时,另一侧车窗外面多出一只人手。

咚咚咚

他听到声音扭脸一瞧,瞳孔骤缩。

说曹操曹操到!

没错,是周秉昆,可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坐在车里监视郑娟的?

林跃没有给他思考问题的时间,冲他勾勾手指,意思是下车说话。

水自流认真地想了想,最终选择放下望远镜,推开车门从车厢出来。

“去那边说。”林跃指指身后一条无人小巷。

水自流没有说话,一瘸一拐地跟着他走过去。

“是骆士宾叫你这么做的?”

“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
林跃冷冷一笑:“你知道的,你不知道的,我都知道,比如骆士宾要弄死我,比如你是个老玻璃。”

水自流上上下下打量他一阵,试图把他看透,可是不知为什么,被他和骆士宾定义成小人的家伙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,无论是从说话还是神态,都透着一份泰然自若,仿佛这世间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。

“你到底想说什么?”

“在说什么之前,我想你看样东西。”林跃的手在身后一抹,再递出去时,指尖夹着一封信。

水自流眯了眯眼,稍作沉吟丢掉烟蒂,接过他手里的信拿到眼前看了一遍。

随着视线不断下移,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。

“所以我才说,你知道的我知道,你不知道的我也知道。水自流,你不是挺聪明的一個人吗?为什么不问一下涂志强出狱后不来广州找你们,而是第一时间去北京找我算账的原因?也是哦,你跟他有一腿,可是骆士宾没有啊,我送你们进去深造,骆士宾恨不能吃我的肉喝我的血,可是我在北京读清华大学,鞭长莫及啊,这时候涂志强就要刑满释放了,如果把我的行踪告诉他,再添油加醋地挑拨几句,如果你是一个在外人眼中被戴了绿帽子的人会怎么做?只要他到清华大学闹事,那么我的名声就完了,搞不好还会被学校开除呢,至于涂志强会不会二进宫,那是骆士宾需要在意的问题吗?不,应该说涂志强进去是好事,这样你们在南方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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