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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滑了也是日常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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诽了半天。而至于床上人赤裸的身体和伤痕,“肇事者”本人看到却一点也没觉得自己过分,甚至酝酿了些许回味。林乐芒的皮肤很白,落泪的微红眼眶、咬破了轻微发炎的红肿和吮吸后淤留的皮下出血,都让她想起纪录片里被猎枪射穿了脖颈的北极狼,止不住的动脉血扑簌簌地滴落,渗进雪地里浸成鲜红的一片,还有狼口中濒死的呜咽就和林乐芒带着哭腔的求饶声一模一样。

顺手确认过微博已经删除,林乐芒打开了相册,但甫一看到被拍的照片,她的心头就升起一阵无奈。床上的人露着双腿不假,但脸却是半点也看不到,就这张照片而言,与其说路人会猜到床上的人是她林乐芒,不如说会以为床上人是发微博的王宥倩自己。

哇,真的会成大新闻诶。

林乐芒的手指在删除键上停留了好一会儿,但却没有按下,只是带着一脸比另外两人更加复杂的表情将手机递还回去:“倩倩,你不觉得……”

“咚咚咚。”

话还没说完,外面的房门又被敲响了,接着便听到万宇晴经纪人的声音。

“晴晴,起了没?我把手机拿来了。”

听到动静,万宇晴立刻前去开门,走出卧室时她下意识地带上了房门,虽然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没有经纪人雁姐不知道的,但目下这个混乱现场她还是不太想让人亲眼目睹,只是刚才关于微博的乌龙事件还是要知会一下,又有一堆公关上的工作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了。

房门被关上后,门口的说话声变得模糊不清,卧房里又安静了下来。王宥倩按灭手机屏幕,坐在了床沿,她侧着大半个身子对着林乐芒,而跪在床上的人却俯身在她的眉梢留下了一个温柔的吻。

“好久不见。”

王宥倩皱起眉头没有搭腔,只是伸手将面前人散乱的黑发拨到肩膀前,遮住了肩上那个最明显的伤口。林乐芒笑了笑,用指尖点了点她画得一丝不苟的红唇,然后揽过她的脖颈赖进了怀里:“今天有会吧?你待会儿还来得及吗?”

“来得及。”

来不及就让下面的人等,王宥倩并不在乎公司下属私下怎么骂自己,或者说她不屑在意,只要能给公司贡献业绩,就算是他们组队去挖自己家的祖坟,她也只会眼皮都不抬地说,“把做好的案子eail给我”。

“那刚才的事?”

“等事情发酵一会儿再去处理,我待会儿和万老师再商量一下。”

王宥倩任由她窝着,没有回抱住她,但声音里的温度已经开始回升,“你倒是高兴了。明明是始作俑者,这件事却怎么都不会扯到你身上。”

“你们吵了半天,我都在睡觉,倩姐现在怪我?”

“你少来装无辜的这一套。你还记得这是万宇晴的床吗?”

听到这句话,林乐芒在她的怀里坐直了起来,脸和脸贴得很近。她笑意盈盈、眼眸清亮的样子,要是忽略锁骨以下那满身暧昧的印记,王宥倩可能真当她不过是个懵懂无知的清纯少女。

这该死的白莲花。

“倩姐,我们不是恋人。”

林乐芒的声音好听,但不只是好听。“好听”只是个普通的形容词,不过一个敷衍泛滥的场面话,只要不是嘶哑刺耳,谁的嗓音都能当得上一个“好听”。而林乐芒远在这之上。

青涩、冒着傻气的校园时代,在那些满溢着惴惴不安和欢喜雀跃的情书里,有人说她的声音仿佛悦耳的鸟鸣,或者银铃,这些是烂俗的比喻,是能听得让人生厌的类别。还有人援引各种各样的诗词,不见得贴切,却一定得显露出几分文学修养,林乐芒看完总是要和朋友哄笑很久。

唯有一次她记得清楚。那是某次看完某个男生的情信,她突然缠着身边的人,抱着那人的手臂,要她说给自己听,要她说自己的声音是什么样子。青梅竹马的女孩被缠得无奈,随手递过正在阅读的诗集,指着那一页让她朗诵,她读完后,女孩笑着开口,“我喜欢你的声音,像‘我们每天早晨的太阳’”。

但这让人心神宁静的声音却总是让王宥倩感觉到冷漠,如同现在一样。林乐芒分得很清楚,分得比自己还要清楚,这是让她不舒服的事实。像这样正值青春的漂亮女孩,应该和她给人的外在印象一样简单才对。王宥倩不觉得自己是有什么“非她不可”的情绪,只是始终想问,这样一个在娱乐圈里没自己有钱、有权也没有多余人脉的女孩子,凭什么不把自己当成是她的浮木,凭什么不使劲浑身解数来讨好自己。她不愿承认,但她确实很不甘心。

“那我要是说我们当恋人吧,你答不答应?”

还没等林乐芒回答,卧室门就被用力地打开了,在门口和经纪人聊了一会儿的万宇晴脸色冷得更加吓人,等看清留在卧室里的两个人的姿势时更是气不打一出来:“你俩还记得这是我的床吧?!”

说着她一扬手,将捏在手里的新手机扔到了床上,并对林乐芒说,“赔你的。雁姐已经找nana把你的手机卡放进去了,好像有几个未接来电,你看一下是不是重要的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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